欢迎来到昆山金冠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全国咨询热线

0512-57869119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我国消防力量不断发展壮大

人气:298 评论:0 日期:2016/8/30 11:43:30 标签:全部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公安消防部门为保卫地方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改革开放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消防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部队建设日新月异,取得了显着的成效。

消防部队不断发展壮大

1978年,公安消防队伍共有58578人,其中干部8975人,民警48688人。依据中共中央[1982]30号文件规定,1983年全国消防队伍纳入武警序列上划核定现役编制74571名。目前,全国公安消防部队现有人员编制150757名,其中:31个消防总队共编制150393名,警官培训基地编制200名,公安部消防局编制140名,机动编制24名。核定现役编制后,公安消防部队共增编76186名,占现有总编制的50.5%。

与此同时,1978年,全国仅有26个消防总队、23个消防支队、268个消防大队、1471个消防中队,建有消防队的县占县城数的35.3%。目前,全国共有31个总队、415个支队、3196个大队(消防科)、3239个中队,公安消防队站覆盖率达到县和城区总数的79.4%。

特别是近年来,地级以上以及经济较发达城市的特勤力量不断加强,全国组建了54个消防特勤大队、308个特勤中队、2630个特勤班,共有特勤人员16418人,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消防特勤队伍。

编制体系逐步完善

1995年5月10日,公安部颁发《公安消防部队总队以下单位编制方案(试行)》(公政治[1995]116号)(以下简称“116号文件”),首次以部长令形式统一规范了公安消防部队的组织编制,对于促进部队正规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形势任务的不断变化,公安部消防局加强与各地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消防部队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为构建指挥统一、平战结合、联勤保障、反应快速、协调有序的战勤保障体系,促进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的明显提升,我们在试行组建战勤保障大队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积极向中编办申请所需编制,规划涵盖各级战勤保障的编制体系,力争于2010年形成全国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体系和保障能力。二是按照精简机关、提高效率、充实基层、保留骨干、稳定队伍的原则,我们围绕构建全勤作战指挥体系、完善战勤保障体系、综合应急救援体系以及加强、规范消防监督力量等内容,正在修订编制方案,基本形成适应消防部队长期发展需求,具有执法执勤和灭火救援特色的编制序列。三是针对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总队“防消分离”的体制严重制约了当地消防事业和队伍建设发展的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指导四个总队圆满完成了“防消结合”管理体制改革,使直辖市公安消防部队的发展充分得到区县级政府的财政支持,有力地推动了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

部队管理日趋严格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管理教育工作,制定下发了公安消防部队《兵员管理规定》、《士官管理规定》、《官兵、营区管理规定》、《安全工作规定》、《车辆安全管理规定》、《预防行政责任事故若干规定》等制度,给部队管理教育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坚持从严治警。狠抓定期教育整顿,通过定期开展学习贯彻条令条例和“五条禁令”的活动,使广大官兵入心入脑,自觉地用条令条例和“五条禁令”规范自己的行为。落实从严治警领导责任制和事故案件领导责任追究制,落实消防部队三级督察制度,强化对执勤执法、日常管理的明查暗访,对部队发生的行政事故和违纪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进一步规范了部队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在消防部队开展防事故案件检查、督促、评比工作和以“三无”(无违法案件、违纪案件、责任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竞赛等活动,剖析典型案例,树立先进典型,坚决防止违法案件和重大行政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部队安全稳定。四是完成武器弹药移交销毁。按照公安部党委要求,安排各总队完成全国公安消防部队1.9万余支枪支、240万余发弹药的移交或销毁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消防部队的职能定位,减少了部队的安全隐患。

基层正规化建设稳步推进

按照部领导关于加强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建设要走在各警种前列的要求,针对正规化建设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在新时期进一步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的规划和措施,制定并印发了《2006-2008年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实施纲要》,为全面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与此同时,我们以提高公安消防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督促各级消防部队落实《中队建设标准》和《大队(消防科)建设标准》,从基层大中队、支队和总队三个层面入手,使全国消防部队基本实现基础设施完善,装备器材精良,警力配置合理,内务设置统一,四个秩序正规,行政执法严格,官兵行为规范,部队形象良好的目标。

士官队伍建设水平逐步提高

一是健全士官队伍制度建设。针对公安消防部队士官编配比例不尽合理、士官培训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下发了公安消防部队《士官选取实施办法》、《士官年度考核评定办法》,修改了公安消防部队《士官编制暂行标准》,为进一步推进士官队伍建设提供了法规保障。二是加强士官队伍规范化建设。我们针对新时期兵员管理工作特点,结合消防部队兵员管理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部队兵员管理工作,加大士官管理力度,健全完善士官考核监督制约机制,并开展“士官人才奖”评选活动,激发了士官队伍整体活力。三是完善了士官队伍培训机制。完成了公安消防部队《士官培训大纲》、《士官基础训练手册》、《士兵管理教育教程》以及行政管理大纲的编写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士官队伍素质提供了可行性的标准。同时,根据消防部队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着眼士官人才的特点,充分发挥士官学校作用,制定了《公安消防部队士官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突出专业性、技术性训练,提高培训质量。

在警力下沉上实现了突破

“二十公”后,我们把大力推进警力下沉作为落实中央《决定》和“二十公”精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突破口,及时总结推广山西消防总队警力下沉经验,在全国消防部队实施了清理机关超占警力、严格执行编制和实行后勤保障社会化、置换非战斗岗位警力充实一线等多项措施,警力下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全国31个总队精简机关、置换警力充实基层一线8000多人,有效解决了基层一线警力严重不足与各级机关普遍超占基层兵员、警力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改变了机关臃肿、头重脚轻的状况,基层执法、执勤实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取得成效

为有效缓解消防保卫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各地按照部党委提出的“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建队模式、管理办法和经费保障机制,大力发展地方、企业、民办、义务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06年,在对山东、江苏、河南等地积极发展合同制消防队伍情况进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发展与规范以地方专职消防力量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座谈会”,推广了部分总队发展合同制消防队伍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等五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我们于2007年在山西和江苏分片召开了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座谈会,进一步推动了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健康发展。在各地消防部队的有力推动下,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强推力促,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

截至目前,全国共建有县级以上合同制队伍2876个,乡镇级合同制消防队伍5931个,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人员队伍已达到 64131人,其中消防员53626人,文职人员10505人。而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也从1978年的2218个队、39844人,发展到2817个队,61197个人。城乡志愿和义务消防队达到176979个,队员3254030名。


评论

  • 管理员刚刚

    暂无任何留言!